在江南的一众水乡小镇里,我最喜爱的是同里。这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我儿时在那里呆过,记忆里在同里的岁月是甜的,因为我耳边尽是吴侬软语,空气里总是飘散着各色江南糕点的香气。夏天的时候,邻居家的姐姐会塞一把刚摘下来的菱角给我,然后外婆就会把嫩菱闷在饭里,拌上一点点猪油。菱角米饭还有猪油混在一起的味道,对我来说就是儿时最美的回忆了。
我喜欢同里的另一个原因是我迷上了这里的一个人。不要误会,这里的“迷”并非“迷恋”的意思,或者如果一定要说的话,也可以算是“迷恋”,但并不带任何情欲的味道,只是因为那个人给我的感觉非常舒服,让我不自觉地想要靠近。
那个人的身上带着一份淡然,不是天生的,而是千帆历尽看破一切又放下的那种淡然。我喜欢这种淡然。一无所知时的善良固然可喜,看遍世间险恶之后的善良可贵。他身上的那份淡然亦是如此。
我迷恋的那个人姓朱,说来惭愧,我并不知道他叫什么,他在同里开了一家青旅,房间不多,一共只有4间,20个床位,但小小的旅舍却被他打扫地格外干净,还透着股温馨。一年四季床单会换不同的花样,有时候是清爽的条纹,有时候是温馨的碎花。他好像很喜欢玫瑰,大堂里总是摆着一束火红的玫瑰,常开不败,不论那一天旅店里有没有客人。哦,对了,他还养了一只大花狗,叫做麻球,不算太常见的品种,我百度了之后才知道叫做“史宾格”。麻球的年纪应该挺大了,总是懒散地趴在院子里,对谁都爱搭不理的,但又格外警觉,晚上如果有陌生人靠近,它一定会发觉。
我认识朱老板实属意外,那一次我的一份商稿,就要交稿了却没有一点思路,焦躁得不行,干脆就任性地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
那天到同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,旅游旺季酒店大多客满,民宿楼下的酒吧又吵得我头疼,兜兜转转之间,我找到了这家青旅。
这家旅舍的门面其实很小,若不是仔细看,很容易错过。我进门的时候朱老板正一个人坐在大堂喝茶,他长得其实不怎么好看,但眼睛很亮,对视了大约十秒,他问我:“文学青年?来找灵感的?”
我点头,问:“有空铺吗?”
他指了个房间给我,说:“这里面有一张床。”
后来我才知道,那天其实他的青旅也早就客满了,那间房那张床他基本从来不外借。
后来我又去了几次,每次基本都会住在那间房。跟他熟了之后,有时候也会聊两句。
有一次,我在房间里写完了稿子,到外面走走,他正好也在大堂里,我们就聊了起来。
他那天或许遇到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儿,兴致颇高,给我讲了一个故事。
“你知道金三角吗?”他问。
我当然知道。事实上,我觉得这个地方根本不需要多做赘述,因为我们可以从无数文学影视作品里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。
朱老板的故事和这个地方有关。
“我是东北人,小时候特别淘气,不爱念书。念完初中就不念了。”朱老板的故事从他的自我介绍开始。
特别淘气的朱老板在家里呆了两年,家里人觉得这样下去不行,生怕要是再没个管束迟早要出事儿,于是想尽了办法把他塞进了部队。
两年之后退伍的朱老板果然长进了不少,不但懂事儿了,学问也见长,凭着退伍军人的加分政策考进了沈阳刑警学院。然而在离毕业还有三个月的时候,他因为打架被开除了。为了这件事儿,他跟家里也闹翻了,独自一人离开东北,跑到西南跟人学做生意。
当然,如同一般的警匪片里一样,朱老板并没有真的被开除,而是去做了卧底。
当时云南警方摸到了一条从金三角途经西南朝内地“运货”的隐蔽路线,但是一直没有摸清楚上家,只知道在国内的第一站是一个东北人在边境线上开的小旅店。朱老板的任务就是接近他,争取用同乡的身份打入内部。
真正的卧底工作,其辛苦程度远大于任何文学影视作品里的描述,时时刻刻都要绷紧神经,稍有不慎就是命丧黄泉的下场。空前的压力几乎逼疯了朱老板,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人。
“我们都管他叫四爷,熟了之后他让我管他叫四哥。”朱老板说,“你第一次来的时候,戴着眼镜,提着笔记本电脑拖着箱子的样子,特别像他。他也跟你一样是个文学青年,至少那会儿我认为他是。”
四爷或者说四哥,根据朱老板的描述是一个特别温柔的人。他似乎有一种魔力,与他说话总是特别轻松畅快,没有压力。他是个很好的倾听者,不会打断你,又会在合适的时候给予合适的回应。或许是看出当时的朱老板正处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压力中,所以他几乎从来不会打探什么,但却一定会在每次入住的时候都找朱老板聊聊。
“有一次他可能是要写稿,在我们那儿住了两个礼拜,我们两个就聊了半个月。我把我能说的和不能说的都告诉了他。其实我当时没想要说,说得也很隐晦,但是他还是听懂了。”
所谓不能说的事是朱老板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四爷。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上对的人,这种明知没有任何结果的爱情有多绝望,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大约是不会明白的。
“我当然知道我不能爱上他。我在执行任务,怎么可以把自己的私人感情带进去。如果我的身份曝光了,会连累到他。可是人就是这样,你可以勉强自己的行为,却没办法勉强自己的感情。喜欢就是喜欢,甚至越是告诉自己不能喜欢,却越是会更加喜欢。”
朱老板点上一根烟,似乎是在回忆当年,他吐出一个烟圈,说:“其实现在想想,我不喜欢他才是奇怪呢!我当时就好像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呆着,我不知道这里到底是哪里,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大,不知道黑暗里到底藏着什么,是敌人?是野兽?还是不可预见的危险。然后他来了,给我带来了光,虽然看起来很微弱,比一根火柴也亮不了多少,但对当时的我来说,是唯一可以汲取力量的温暖。”
弹掉一点烟灰,朱老板继续说:“为了一根火柴,放弃整片森林。这大概就是我当时做的事情吧!”
理所当然的,朱老板告白了,用最隐晦的方式。他对他的四哥说:“四爷,你就是我的恒星。”
“我们当时正在喝酒。他听了我的话,愣住了。然后点了跟烟,抽了大半根之后,跟我说,‘好啊,那你记得把我供起来,我会保佑你的。’他说完这句话之后,把烟掐了,然后抓起我的领子,狠狠亲了上来。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嘴里的烟味,就跟我现在抽的这根一样。”
朱老板和四爷的禁忌之恋就这样开始了。四爷每个月都会过来小住几天,每次他们都会跟久别重逢的恋人一样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不分开。他隐隐知道事情可能有些不对,四爷很少提他的工作,也很少提他的家人,但是对当时的朱老板来说,和四爷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,其他都无所谓。
或许是恋爱顺利连带他的工作运也好了起来。他的卧底任务也有了突破,从原来的只能望风看门,到独立运送“货物”到下一站,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,而此时距离他打入这里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。在三次成功运送“货物”之后,他被带去见了“老大”。
和所有狗血三俗的故事一样,所谓的“老大”就是四爷。
过去那段时间里,那些被忽略掉的东西突然间清晰了起来,四爷为什么每个月都会来这个边境旅馆,自己为什么这段时间在组织里的地位突飞猛进,原来答案一直都再明显不过了。
“后来呢?”我问。
“后来?”朱老板看着我,也掐灭了他自己手里的烟,说:“后来我到这里来开了自己的旅店。”
这是一句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的回答,以至于我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猜测这个故事的结局。
朱老板现在开着一间旅店,显然他的身份已经与当年无关,那他到底是自己退出的,还是因为犯了某种错误退出的呢?他经营旅店到底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?他是在纪念逝去的那份感情?又或者是在怀念当年的那个人呢?四爷,他嘴里那位温柔如水却又做着天理难容事情的爱人,最后的结局如何了呢?是被他亲手送上了断头台?又或者……
我被这个故事困扰了很久,以至于每次去都想要追着他问出一个究竟,但他却再也不愿意提这件事情了。
大概又过了半年,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,我刚刚和编辑吵了一架,拖着箱子气哼哼地走进他的青旅。大堂里坐着一个人,开始我并没怎么在意,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客人,因为他的脚边放着一只行李箱。然后我就看到了让我惊讶的一幕。麻球,那条从来不理人的老狗,两只前腿搭在那人的膝盖上,样子谄媚到无以复加,好像只要那人一个眼神,就能把尾巴摇到飞起。
事实也确实如此,那人不过撸一撸它的下巴,摸摸它的脑袋,它就恨不得整个人蹭到那人怀里。
再然后我就看到了从后边走过来的朱老板,手里端着一杯咖啡,样子比麻球还要麻球,看到麻球趴在那人膝盖上,居然还凶它:“麻球,你爪子多脏,快下来!别回头把你爹裤子弄脏了。”
即使那个人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有说,我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,我却已经知道他是谁了。他是朱老板的恒星,那位在西南边境杀伐果断的“四爷”。
传说中的人物出现在眼前,尤其是想到他的身份,我的手开始不由自主地发抖。虽然面前的画面岁月静好甜蜜温馨,但只要想到这副画面的背后是多少人的血泪,我就无法感动。
此时大堂里的两人终于看到了我,朱老板开口招呼,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答的。因为当时我的脑子里闪过的词儿只有“报警”。然而还没等我动作,麻球却突然冲我扑过来,如果不是被四爷及时喝止,我毫不怀疑它会咬断我的脖子。
我呆立在原地不敢乱动,因为麻球就在一边虎视眈眈,四爷翘着二郎腿问:“大饼,怎么回事儿?这人……不干净?”
朱老板歪头看看我,说:“不应该啊!这儿没人认识我们,不会走漏了风声啊!”
我大着胆子说:“你……你们放我走吧!我……我保证不告诉警察。”
“告诉警察?”四爷好像一下没反应过来,过了一会儿,他没好气地问朱老板,“大饼,你是不是又编了什么故事骗文艺青年啊?就跟你那会儿骗我似的。”
“诶?怎么能说是编故事呢?那不是真人真事吗?”朱老板有几分委屈。
确实是真人真事儿,只除了他没有告诉我,四爷其实和他一样,也是卧底。
“我比他早几年打进去,当时已经基本把情况摸清楚了,甚至我单独负责一条运输线路。可不知道为什么,真正的老板始终不是非常信任我,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。”这是四爷故事的开场白。
当天晚上,朱老板亲自下厨做晚饭,他们邀请我一起吃,说是给我压惊。说实话,我认识他到现在,自问时间也不算短,从来不知道他不但会做饭,厨艺居然还非常不错。
“我当时和家里仔细分析了一下我的情况,觉得我没有获得最终的信任,是因为身上没有人味儿。”
“没有人味儿?”我不懂四爷的意思。
“我抽烟,但不多,我喝酒,但不会醉,我赌钱,但只为了高兴,不在乎输赢。我干活从来没有出过错,再难的事儿我眉头都不会皱一下,笑着就把事儿干完了。对老板来说,我很优秀,但优秀的不像个正常人,于是我就想到了这个办法。”
“办法?”虽然是疑问句,但我已经大概有些明白了,略有些同情地看了眼朱老板。
“我请求上级给我调派一个年轻人过来。他的任务是配合我工作,当然他自己是不知道的。因为一份感情是假装的还是真的实在太过容易被看清楚了。说起来,我原来的主意是让所有人觉得我苦追他未果,没想到……”
“没想到到最后我陷得比你还深是吧!”朱老板说。
“是啊!”四爷说,“那会儿你还跟我编了你的身世,我明知道你在说谎,还要做出一副用心倾听的样子。可是,你跟我告白的时候,我整个人都是懵的,因为我看到你眼里的真。明明知道这样不对,会让我们两个都很危险,可最后我还是忍不住狠狠亲你。”
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,在见到“老大”的当天,朱老板也知道了“老大”的真实身份,不用纠结痛苦,反而因为有着共同的目标也有了更深的羁绊。有了爱人的四爷也有了弱点,总算获得了最终的信任,正式成为那个集团的高层之一,甚至一度代为掌管整个东亚和东南亚的所有“业务”。
因为牵涉了多个国家,收网行动也协调布置了很久。顺利完成任务的朱老板,在某次“送货”的路上被抓获受到法律的制裁,他的照片直到不久之前还挂在某某行动的战果汇报文件里。当然啦,为了保护他,也为了保护四爷的安全,在被“抓获”的第二天他就从西南被转移到了江南。
至于四爷,在多国联合行动彻底结束之后,他终于能够从这项超过五年的行动中脱身出来,来到这里,和朱老板团聚。朱老板得到消息的那天就是他给我讲故事的那天,怪不得他兴致如此之高。
原本,以他们两人的战功,是可以获得升迁的,然而他们却都放弃了。四爷甚至为了早点儿脱密,花了不少人情。就这样,也用了半年时间。
后来,我还会经常去那家青旅,或许是因为四爷的关系,那里的环境愈发温馨。朱老板时不时会做一大桌子菜请南来北往的客人一起吃,味道好到很多客人来这里不为住店只为蹭饭。大堂里的玫瑰花依旧常换常新,有时候配合着季节还会换上不同的花瓶,据说都是四爷自己烧的。
对了,还有麻球,四爷来了之后,每年还会给它过生日。麻球每年的生日会都特别热闹,会有很多人来。我有幸赶上过一次,那天的麻球被打扮地格外精神,脖子上还吊着一块牌子,金灿灿的,写着“功勋缉毒犬。”
如我在文章开头所说,同里是我最喜欢的水乡小镇,这里有我儿时的记忆,还有我迷恋的人,他们一个叫朱云峰,一个叫曹鹤阳,他们养着一只叫麻球的狗,开着一家叫做华年的旅舍。一弦一柱思华年的那个华年,他们那个行动的代号——华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