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饼四/AU】大道三千(16/3.1)

卷三·重案五组
01#
  朱云峰办理完毕业手续回到老家的时候,才知道自己的竹马竹马,邻居家的四哥曹鹤阳,去省城了。
  朱云峰的老家在朱家屯,曹鹤阳家算是外来户。曹鹤阳的爷爷那会儿被下放劳动,家里受了牵连,曹鹤阳的奶奶带着幼子,也就是曹鹤阳的爸爸,投奔了远亲,在朱家屯住了下来。后来曹爷爷平反了,想把家人接去城里,但曹奶奶却怕了城里人的勾心斗角,说是朱家屯民风淳朴,死活不肯搬走。曹爷爷没奈何,也就只能跟着老婆孩子住了下来。
  曹爷爷是做学问的,具体做的什么学问,朱家屯里上上下下都不明白,不过反正就是很厉害的学问就是了。据说省城的那个什么大学里也时不时有人会过来请教曹爷爷。
  曹爸爸没有继承曹爷爷的学问,毕竟他小的时候就跟着屯里的皮猴子四处野,也没正经念过书。不过遗传了曹爷爷的智商,人到底是个机灵的,考了个会计证,是屯里的会计。屯上有人家算不清楚账也愿意找他分说。曹爸爸人聪明,嘴巴也甜,据说当年三两下就把隔壁村的村花骗……不是是娶到了手,生下了曹鹤阳。
  曹鹤阳倒是继承了曹爷爷的聪明才智,小小年纪就看出来是个读书种子,很小就跟着爷爷从三百千开始念,五六岁就能自己看报纸了。因为是屯里这一辈第四个出生的孩子,所以大家都管他叫小四。
  朱云峰家在曹鹤阳家隔壁,他比曹鹤阳小几岁。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跟着曹鹤阳屁股后面,四哥四哥地叫,曹鹤阳到哪儿他到哪儿,被小伙伴嘲笑是曹鹤阳的跟屁虫他也不生气。
  再后来,朱云峰年岁渐渐大了,他也渐渐明白了,自己和曹鹤阳是不一样的人。村里人都说,曹鹤阳念完小学大约就会去镇里念中学,以后考到省城的大学,和曹爷爷一样做学问。
  朱云峰知道自己,书是念不进去的,除非是曹鹤阳一个字儿一个字儿读给自己听。说起来,听曹鹤阳念书可比其他事情有趣儿多了,哪怕曹鹤阳给自己念数学习题,他也觉得有意思。
  话说回来,朱云峰知道自己在读书上和曹鹤阳比不了,他更隐隐知道,若是没办法追上自己的四哥,那等他们都长大了,他们就没办法继续这样玩下去了。他虽然小,可道理还是懂的。你看自家老爹和曹家叔叔,虽然老爹一直吹嘘,说小时候他带着曹家叔叔上树掏鸟蛋,下河滩摸泥鳅,可现在曹叔叔跟前,他屁都不敢放一个,哪儿有半分小时候一起疯的影子。朱云峰不想这样,他希望他和自己的四哥,无论什么时候,都可以和小时候一样,没有任何区别。
  四哥不会停下来等自己,甚至他根本没有立场要求四哥停下来等自己,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努力追上去。
  朱云峰自此之后,读书更加用功了几分,虽然天赋有限,但总算是勉强进了中学。
  初中的课程难得超过他的想象,大多数时候,他都觉得自己在听天书。
  正当他灰心丧气的时候,一则招警通告引起了他的注意,初中毕业就可以报考,对文化课要求不是特别高,更加强调身体素质。
  在朱云峰看来,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。唯一不太好的一点,就是要进行半军事化管理,除了寒暑假,其他时候都不能回家。何况学校远在另一个省,与准备上省城大学的四哥要隔着那么老远呢!
  “怎么啦?大饼?我看你一整天心神不定的,你遇到什么事儿了吗?”曹鹤阳问朱云峰。
  朱云峰心里一阵感动,自家四哥就是好,自己什么都不说,他还是能把自己看得透透的。朱云峰于是把自己的担心说给曹鹤阳听。
  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曹鹤阳哈哈大笑,说:“这有什么好担心的,你可以给我写信啊!”说完又说:“再说了,你要是顺利毕业当了警察,那多威风,说不定还能调回咱们省城工作呢!”见朱云峰还是有些闷闷的,曹鹤阳以为他担心考试的事儿,说:“那要不……我给你好好补习一下,保证你能考上,怎么样?”
  朱云峰的眼睛突然间就亮起来,说:“真的吗?”
  “当然是真的啦!”曹鹤阳笑着看朱云峰,说:“你要愿意的话,跟你爸妈说一声,这阵子就住我这儿!我给你集训。”
  “太好了!”朱云峰高呼一声,立刻冲回自己家去跟爸妈报备。
  集训是个什么玩意儿,朱家爹妈不明白。不过他们知道自家混蛋儿子突然间出息了,想上警校,还要跟着曹家小四复习。那肯定是没错的。
  朱家老爹二话不说同意了,还让朱妈妈去给儿子打包铺盖,说:“臭小子就这么去打扰人家,人家客气,咱们不能不表示。回头你把这些日子攒的鸡蛋都给送过去。听曹老爷子说,吃这个补脑子。”
  那些鸡蛋最终还是有一半进了朱云峰的肚子,而鸡蛋可能真的挺补脑子的,反正朱云峰自从搬去跟着曹鹤阳学习之后,他自己觉得进步神速,以前搞不清楚的问题,都弄得清清楚楚的。
  两个月的暑假很快就过去了,曹鹤阳去省城上大学了,朱云峰非常用心地准备警校的考试。
  曹鹤阳很守信用,大概每周都会写信回来,给朱云峰,说说自己在大学的见闻,当然也不忘鼓励朱云峰好好念书,努力考试。
  朱云峰每周最开心的日子就是周末蹲在门口,一边复习一边等曹鹤阳的信。
 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半年,开春的时候,朱云峰顺利通过了警校的提前批考试,收到了刑警学院的录取通知书。
  收到通知书的当天,朱云峰恨不得立刻飞去省城告诉曹鹤阳这个消息。
  他愣是骑了一小时的自行车,到镇上借了电话,给曹鹤阳打过去。
  这个电话曹鹤阳并没有接到,他同寝室的同学告诉朱云峰,他陪女朋友去排练节目了,还问他有没有什么事儿需要转告。
  朱云峰讷讷地挂上电话,连自己是怎么回得家里都不知道。他妈说他骑车摔进了沟里,手脚都破了皮,他却一点儿印象都没有。只觉得自的心口疼得不行不行的,好像快要喘不上气一样。
  曹鹤阳从没跟朱云峰提过自己有女朋友,朱云峰甚至花了很久很久才消化了这个消息,明白了女朋友的意思,是曹鹤阳有了喜欢的人。
  真奇怪,他想,曹鹤阳这样的人,有女朋友简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儿了。从小时候开始,屯子里的那些个小女生就喜欢往他身边凑,赶都赶不走。
  屯子里的那些傻妞曹鹤阳看不上,也是自然的,他那么好的一个人,那些傻妞怎么配得上。省城里的那个女朋友应该是他的同学吧!能够上大学,一定是特别聪明特别漂亮的姑娘。
  朱云峰发了好几天的呆,茶不思饭不想,突然间想明白了,自己……明明应该替四哥高兴,为什么会这么难过?
  原来……原来……自己喜欢他呀!
  朱云峰喜欢曹鹤阳,这么明显的事儿,自己居然花了这么久才想明白。
  可是……想明白了也就只能如此了!因为……因为曹鹤阳不会喜欢朱云峰的吧!
  朱云峰如是想着,暗自下定了决心,再也没有给曹鹤阳写过信。
  再然后,他就背上自己的行囊,踏上了全新的旅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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